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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陆续推四项制度 学法成为当官履职必要程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11:10 龙虎网

  【龙虎网讯】记者今天从扬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了解到,该市近年来陆续推出了四项制度,不单为领导干部学法提供了时间、场所,形成了考核机制,还渐渐将学法融入了行政程序,使学法从领导干部的个人自觉行为,上升为了履职的必要程序。

  扬州市规定,市委每年须举办2次以上四套班子学法讲座,目前参加人选已扩大到市级机关正处级干部;市人大常委会每次举行常委会、执法检查、审议评议部门、政府组成人
员述职等相关活动前,都要组织学法;市政府、市政协利用办公会定期学习法律;各县(市、区)党委中心组也定期举办四套班子学法讲座。这在当地被称为中心组学法讲座制度。

  再者是党校轮训制度。市委党校把法制课纳入县(处)级、乡(科)级干部和青年干部培训班的教学计划,每期班不少于8个学时的法制课。各级领导干部则分批分期进党校轮训。

  扬州市、县两级为县(处)级、乡(科)级领导干部配备了近6000册学法笔记本,每年有关部门都要对这些学法笔记进行抽查,并通报情况,这项考核制度即为使用学法笔记本制度。在此基础上,该市主要领导还带头撰写学法千字文,目前全市已有10名市领导、70多名部门领导和县级领导,在各级重要刊物上发表了学法千字文。

  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则把干部学法引入了行政程序。扬州市县两级人大制定了政府组成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每年新任政府组成人员不管人数多少都要进行任前法律考试。市委组织部则把法律知识列入招聘副处级领导干部的考试内容。高邮市委要求凡是新任领导干部都要通过法律知识任职考试。维扬区还开展了非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考试试点工作。目前,该制度已经成为该市领导干部任职前必须通过的一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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