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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炮复燃 炸掉幼童双眼”后续:花炮厂借口承包拒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03:31 山西晚报

  本报2月20日讯(记者尚云)2月16日,本报以“死炮复燃,炸掉幼童双眼”为题,报道了榆次一名5岁幼童被花炮炸伤的事。而现在相关花炮厂借口已将生产线承包出去,拒绝了受害者家人提出的支付一些费用帮助孩子治疗的请求。

  警方调查表明:虽然花炮上印的是榆次花炮厂,但实际生产企业是“山西景秀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公司法人韩景川介绍说,企业是去年9月份改制成有限公司的,花炮包装用
的是前半年印制的。他承认花炮是公司生产的,“但不是我生产的,是交城一个承包人做的炮。”原来,去年花炮厂扩建后,因为流动资金紧张,韩景川就将一条花炮生产线承包给了交城县一个姓田的男子,由其组织人员生产。双方还签订了一份合同,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也全部“承包”给了此人。山西景秀烟花制造有限公司里有两个承包人,一个是这位田姓男子,另一个是河北人。虽然公司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上都是法人代表的名字,但实际生产者却是别人。因为产品质量也“承包”给了田姓男子,所以除了2月15日借给受害家庭3000元钱,韩景川对炸伤幼童一事不愿担负任何责任。

  今天,记者从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了解到,产品质量事故责任不会因为生产线的承包而转移。

  双眼球被摘除的童童(化名)目前已经从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症监护室转入普通病房,病情趋于稳定。小童童住院7天时间已经花了将近10万元,孩子家人迫切希望花炮厂能先期支付一些费用帮助孩子继续治疗。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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