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大测评“一府两院”或成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1:58 东方早报 | |||||||||
早报驻江苏记者 王海平责任编辑 梁虹 南京将可能成为全国第一个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进行测评形成制度的副省级城市,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昨天从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将于本月21日提交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若干规定(草案)》规定,对“一府两院”及其各职能部门向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
据了解,目前已有银川、大同等城市及其区县实行了此项制度。南京下关、栖霞两区分别于2003年和2005年制定并实施了关于改进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方式的暂行规定,对“一府两院”及其各职能部门的50多项报告进行了表决。在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后,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起草了《规定(草案)》的初稿。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采访时透露,《规定(草案)》要求“一府两院”职能部门在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时,必须由“一把手”亲自进行;而目前正在考虑的测评结果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部分,原则上以“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满意票’过半”视为对报告测评“满意”。 但也有专家表示,只有制定出对测评结果出现“不满意”的应对措施才能使这项制度更完善,并且“满意”的标准以“满意票”过三分之二更为严谨和民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