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背上“信用不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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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2:22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帅斌彬 本报讯 福州的黄先生昨日向本报反映,日前,他被建设银行告知“信用不良”,银行却不说明为何信用不良,使他不知该怎么办。 可透支8000元的卡
无法买3200元手机 昨日,福州黄先生懊恼地告诉记者,上周,他看中建设银行的邮购活动,想分期付款购买一款价值3200多元的手机,在网上申请几天后,他接到银行通知,说他的申请未能通过系统评分。他随后向建行服务热线了解时,建行的工作人员居然表示具体理由不知道。最后,建行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他不能购买分期付款的手机,是因为他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信用记录不良,具体情况,让他自行向人行咨询。 黄先生说,在此之前,他根本不知道从哪里可以看到自己的信用状况和哪家银行记录的“不良”,因为什么行为得了个“不良”。这些问题,建设银行均表示不知道。 “我的信用卡消费都很谨慎,每个月都按时还款,这次莫名其妙得了个‘不良’,以后的消费生活肯定会受影响。建行从我两三年前开卡至今,透支额一直是8000元,这次要分期付款买个3200元的东西,却因为‘信用不良’被拒绝了。”黄先生这样说。 建行: 继续了解后告知 就此情况,记者向建行进行了解,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拒绝申请的原因有很多种,除了个人征信系统,各银行也会对各自业务中的信用状况有所记录,黄先生的“信用不良”从何而来,他们将继续了解后告知。 人行: 银行应及时提示 记者随后联系了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征信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某人失信于一个城市的一家银行,那么他的不良记录将会被各城市的所有银行“资源共享”。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以黄先生的情况来说,他可以在商业银行受理信贷业务的网点填写《个人申请表》,要求查询在何年何月金额多少、逾期多长时间等等信息。而银行,也应在发生逾期还款等情况时及时提示客户,不应该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获得“信用不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