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队员何必自拆老爸违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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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2:46 现代快报 | |||||||||
这几天,南京有媒体报道了一则“拆违”新闻:南京玄武区的符老先生为了苦命的外孙女,去年年底盖了间小屋栖身。符家被邻居举报“盖违建”后,又曝出儿子符宁是玄武区城管队员的“内幕”,人们对这间小屋的去留猜测纷纷。最终,城管队员符宁含泪亲手拆除了老爸搭建的小屋。报道称,符宁此举赢得了民心。 看完报道,我对符老先生的困难深表同情,也对执法部门秉公执法和坚决拆除违章
符家“盖违建”被邻居举报后,城管部门进行了查处,但是该处违建仍然盖了起来。媒体介入后,又曝出符家的儿子符宁便是该地区的城管队员。经过有关部门的调查,符宁并没有参与父亲“盖违建”的过程。或许是为了澄清有关事实,又或许是为了表明“拆违”的决心,城管部门决定让“儿子亲手拆老爸的违建”,殊不知,这样的做法已经违反了执法工作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符家盖的违建就在符宁的管辖区域内。从邻居们第一次向城管部门举报起,符宁就应该主动回避,并向领导汇报。媒体曝光后,城管部门停止了符宁的工作,展开调查。可遗憾的是,有关部门不仅没有执行回避制度,反而让符宁“亲手打响了本次拆违的第一枪”。 宣传的效果是达到了,可是谁来顾及符家父子的感受?由“儿子亲手拆老爸的违建”这一新闻来看,媒体宣传了拆违,却忽视了法治。明明是执法部门拆除违章建筑,依法行政,却变成了儿子扒掉老爸房子的故事。 老百姓需要的是城管部门认真对待每一起举报,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并不关心由哪位城管队员前来拆除违章搭建。假如城管部门能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符家父子也不必经受亲情纠缠的痛苦以及法与情的冲撞了。网友桥上人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