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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有道似无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4:34 舜网-济南时报

  昨日,市民刘先生打来电话说:“现在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了,方便大家出行的同时,但交通也越来越混乱了,电动自行车的违规现象特别严重,很多行为特别不文明。”随后,记者就这一现象调查了市区部分交通干道。

  镜头一

  闯红灯险进“鬼门关”

  记者在经十路与舜耕路交叉口处看到,由于这里信号灯的时间稍长,经常有电动自行车迫不及待地闯红灯。

  据在这里执勤的交警康睿向记者介绍,前日,一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市民在此处由南向北过路,但南北方向亮着红灯,女市民不听交通协管员劝阻,擅自从路口隔离墩的空隙中冲了出去。此时一辆面包车正从西向南右转弯行驶,由于电动自行车突然出现,面包车躲闪不及,与其撞了个正着,电动自行车随即“粉身碎骨”,女市民也被撞得倒地不起,所幸没有生命危险。交警立即联系120,将她送进医院。

  镜头二

  车撞车,惊人魂

  下午3:00,在经七路的非机动车道上,记者又看到惊险的一幕:一名穿着校服的中学生骑着自行车,被从右后方一辆突然快速驶过的电动自行车刮倒在地,中学生的一条腿被倒下的自行车重重地砸了一下,电动车车主却头也不回逃跑了。

  镜头三

  “鱼龙混杂”阻交通

  下午5点,正是市民下班的高峰时间,记者在青年东路看到,这里非机动车道比较窄、下班的人又多,于是很多人索性把电动自行车骑到机动车道上与汽车抢道,造成交通堵塞。很多交通协管员挥着小旗指挥行人,但是没有人听从他们的指挥。无奈之下,交警开着警车进入青年东路,不停地向这些行人喊话,才渐渐疏通了阻塞的道路。

  交警提示

  今年1月份,济南市交警支队下发《关于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电动自行车行驶作出规定,如果违规行驶,驾车者将被处以5元至50元罚款。

  《通告》规定,电动自行车在有摩托车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在摩托车专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摩托车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靠左侧行驶。据悉,目前济南市有摩托车道的道路主要有:历山路、二环东路、堤口路、张庄路、无影山中路、纬十二路。

  (实习生 李娜 刘金红 记者 孙镇镇 见习记者 黄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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