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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人闯红灯交警只认车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6:2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你已有16次闯红灯记录,一直未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在有效期限内到四分局接受处理……”昨日下午,交警四分局民警找到车主庄洪和相关租赁公司负责人,让他们尽快消除闯红灯记录。

  “闯了16次红灯,我已经晓得了,但这些违法记录并不是我闯的。”庄洪委屈地说,这辆帕萨特,他已卖给成都广力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了,只是还没办理过户手续。

  广力汽车租赁公司徐姓经理昨天证实了庄洪的说法。徐介绍,这辆车的16次闯红灯记录,都是一个叫钟永建的租车客户造成的。“我们接到违法通知书的时候,这辆帕萨特已有11次闯红灯的记录了。”原来,那位叫钟永建的客户连续包租了5个月帕萨特,3月8日才将车子还给公司。发现违法记录后,租赁公司先后多次给钟打电话,催促他尽快消除违法记录,但这些记录直到现在也还没有消除。

  据悉,为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该租赁公司已经实行了一个新办法:要求租车人在租车的时候先交500元的押金,当车子回到公司的时候,租赁公司如果发现车子没有闯红灯等违法记录,就将押金退还给客户。

  四分局民警表示,有关机动车闯红灯谁该接受处罚的问题,他们只认车主,其余经济纠纷自行解决。 记者马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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