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根除"不可相信 专家提醒勿轻信药品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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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9:47 龙虎网 | |||||||||
【龙虎网报道】昨天,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通报今年一季度的十大违法药品广告,并且提醒广大市民,凡是广告中出现“根治”、“根除”字样的均不可信。 据通报,江苏今年一季度查处的十大违法药品广告,或者夸大疗效,或者误导患者用药、延误患者治疗。去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请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广告1908件、保健食品广告153件。今年1到2月份提请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广告124件,保健食品广告32件
省药监局的专家们提醒说,看药品广告,首先应查看广告中是否有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广告批准文号。其次,要留意,经审查批准的广告中不应含有以下内容。一是广告中含有绝对化的语言。如:根治、根除、不反弹等用语。二是广告中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无毒副作用”、“服用1至几个疗程病症全无”等承诺。三是广告中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医生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和肯定,或者声称该产品被某学术机构、政府部门、医疗机构或医生等推荐为治疗疾病、康复保健的唯一或最佳产品等内容。四是广告中含有治愈率、有效率以及获奖等内容。五是广告中有患者来信、感谢信等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声称使用该产品后,病症减轻或痊愈等内容。六是保健食品广告中,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例如可以治疗糖尿病、肿瘤等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