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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心区将禁电动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10:28 山西晚报

  本报讯继禁行自行车、摩托车后,广州下月将再向电动车颁禁令。这是13日记者从广州市有关部门获知的消息。

  广州市中心区(不含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将全面禁行电动车和不上牌,有关规定上半年或可实施。目前,市面上电动车商户对于传出的“禁电”消息故作不知,依然大力推销。这两年刚热起来的电动车已积累数十万保有量,如何处置成为新问题。

  2004年,广州市对摩托车行驶开始限行,当年5月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电动车列为非机动车,电动车从那时起开始“热”起来。而广州市现正对将于今年5月实施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制订地方性实施细则,其中对于电动车的规定也将随之出台。

  据了解,对于电动车,广州不搞一刀切,实行在市中心区范围内禁止电动车上牌及行驶,中心区之外则允许上路行驶,前提是要对电动车进行登记和上牌。

  有关消息称,之所以对市中心区“禁电”,是出于两大考虑:由于广州对全市道路尤其是主干道进行了设置,非机动车道压缩甚至取消,让路给公交车道。如果在市中心区开禁,要么重设非机动车道,要么让重达数十公斤的电动车开上人行道。其次,电动车存在与摩托车相同的问题———较机动车通行效率低、占用道路资源比例大,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等。

  据《信息时报》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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