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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讨债债主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1:01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追索合法债务不成,却不按法律途径解决,竟委托他人非法讨债而触犯刑律。近日,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孙某、徐某(女)有期徒刑二年、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2004年4月,省城徐某分两次借给沈某人民币35000元。在约定的时间内,沈某仅归还了5000元,尚欠30000元一直未还,徐某多次催要未果,便于2005年3月通过别人介绍,委
托劳改释放人员孙某代为索要。

  2005年4月26日下午,孙某伙同“老甩”等四人(在逃)将沈某劫持后告知徐某,并将沈某带至一家酒店的客房。当晚7时许,徐某来到该酒店客房,向沈某要钱,并让沈某打电话到家里要钱。次日凌晨1时许,沈某家人送来10000元钱作为还款。徐某付给孙某3000元后离开。凌晨4时许,沈某也离开了现场,后经医院诊断,其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颅内血肿、右眼钝挫伤。经法医鉴定沈某头部损伤构成轻伤。2005年9月29日,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11月24日,被告人徐某接到公安机关通知后到案。

  (杨联文 吴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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