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信影响立法进程?荒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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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2:02 东南快报 | |||||||||
2005年8月,北大法学院教授巩献田发表了一封“致吴邦国委员长并转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公开质疑《物权法(草案)》违宪。2006年1月,有消息称,《物权法(草案)》立法进程已被“搁置”,原因就是巩教授的这封公开信。 这场争论,巩献田教授本人如何看待?记者前日对他进行了专访,巩教授首次回应这一事件。
“‘一封信影响立法进程’极为荒唐” 记者:有文章说您“一封信影响了立法进程”,甚至说您“搅黄”了这部法律的出台。 巩献田:所谓“一封信影响了一部法律的立法进程”的说法,是极为荒唐的。我国的立法权属于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假如“一封信”能够影响了一部法律的立法进程,那只能说明这封信正确反映和集中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试问我一个人能“搅黄”一个“法律”吗? 可是,仅仅由于我一个“完全不懂《物权法》,完全是歪曲性的理解”的人,对《物权法》草案采取了“不是按照正常的学术讨论的方式”,写的信是“言词激烈荒谬”的,是“无理指责”,蛮横的“打棍子”和“扣帽子”的,“极不科学的”的观点,“极不严肃的”态度,“极不负责的”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决定暂时不审议,是让人们继续讨论修改和完善,这怎叫“搅黄”呢? “我不反对保护私人财产权” 记者:您和反对意见的主要分歧在哪里?有些人认为您是在否定保护私人财产权? 巩献田:我们与物权法起草者的根本分歧,绝不在于是否保护私人财产权。分歧主要在于:是真正保护绝大多数人的财产权还是保护极少数人的财产权。我们认为,只有强调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权,私人财产权才能得到可靠的保护。 据《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