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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军司令部条例增加处置突发内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2:05 重庆晚报

  据新华社电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日前签署命令,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司令部条例》。新条例增加了“组织指挥处置突发事件”一章,并首次将科学发展观作为重要指导方针写入军事法规。条例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新一代司令部条例,是我军由机械化向信息化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军事法规,增写了司令部组织领导军事建设的基本要求,明确规范了司令部组织指挥作战的内容、程序和
方法,新设专章规范了组织指挥处置突发事件行动。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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