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如何向消费者交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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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2:37 京华时报 | |||||||||
据公开资料显示,欧典地板曾3次获准使用3·15标志认证,这个标志共计可以连续使用6年。在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上发布的获许使用“3·15标志”名单上,北京欧德公司的欧典地板赫然在列,使用日期直至2007年8月1日。 3·15标志是中国消费者协会许可优质商品或服务使用的标志,是中消协实施的一项公益性的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工作。那么,一个靠着欺诈的品牌如何取得3·15标志呢
根据中消协网站上公布的3·15标志审批程序,3·15标志的审批需要经过三道程序:申报,初审,审定。需要考察企业的承诺情况、投诉情况、消费者的反映、市场销售情况、商品或服务质量状况等,需要征求行业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检测部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意见,最后由中国消费者协会办公会议审议确定。 这个审批程序不可谓不严格,如果严格依照这个审批程序,欧典地板还得以成功获得3·15标志,那么我们只能佩服欧典出神入化的功夫了。但是,笔者非常怀疑,中消协是否严格遵照这个程序审批3·15标志。据报道,3·15期间,很多消费者投诉欧典地板,2004年,济南的于先生购买的欧典地板在使用半年后就开始缩水;吉林的刘女士购买的欧典地板多处变形,裂缝处可以塞进13张扑克牌。这些情况显然不被3·15标志的商品、服务所允许。但是,欧典地板却接连3次6年获得3·15标志。并且,欧典这个商标在中国的出现才6年时间,也就是说,这个商标在中国一出现几乎就获得了3·15标志。 笔者没办法不把中消协审批3·15标志活动与收费的企业评选活动联系起来。无论如何,在欧典地板欺诈事件上,中消协客观上起到了助长作用。所以,在这个事情上,中消协理应向消费者做出道歉,并向消费者解释一下欧典3·15标志问题。 摘编自《中国经济时报》3月17日文/刘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