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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刑能否挽救失足孩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3:06 现代快报

  

轻刑能否挽救失足孩子?

  “去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再次创造历史新高。”南京秦淮区法院少年庭庭长钱莉惊告诉记者,“去年南京未成年人犯罪增长了115%。”但同时,最高院近日出台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量刑的新司法解释却提高了对未成年人定罪的门槛。

  【个案】一个问题少年的剪影

  王强(化名),这个17岁的珠江镇少年,在当地人的眼中,多多少少有点黑帮成员的影子。

  “大个子,手腕上是一只鹰的刺青,眼睛逮住谁看谁就心里发毛。”珠江镇某超市的一个王姓小老板,在王强被捕近半年之后,提到这个名字,还心有余悸。“王强被判刑后,我在超市门口放了一通鞭炮,解气!他经常一个人或几个人到我们超市来,嘴里刁根香烟,嘴角翘着,和周润发的造型一样。他一在我门口出现,我就知道他又是来要烟的。有几个人给几包烟,从来没有给过钱。”

  “他们骑着时尚的摩托车,车子经过的时候,会有很大的音乐声传来。他们碰面的时候相互吆喝、拍掌,如果在夏天,手里还会拿个啤酒瓶。”说起王强这伙活闹鬼时,珠江镇的居民眼睛里流露出厌恶,但在当时,没人敢顶撞他们,“他们身上都揣着刀”。

  2005年2月21日,横行一时的王强终于在一次聚众斗殴事件中被公安抓了进去。当晚23时许,王强带了7名朋友在南京玄武区某大酒店4楼歌舞厅包间里唱歌。其间,喝多了酒的王强去洗手间方便,遇见了早有纠葛的薛刚(化名)。王强醉醺醺地上前,假装没在意撞了他一下,薛刚的几个兄弟立马起身,把王强团团围住。王强觉得势单力薄,赶紧回到包间,把几个哥们叫上,与薛刚他们打起了肉搏战。最终王强还是落荒而逃。谁料,半个小时后他又带着一伙人,手持斧头、砍刀返回酒店,砍打薛刚等4人,结果薛刚等4人全部被砍伤在地。2005年年底,南京市玄武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王强有期徒刑2年,自此开始了王强的铁窗生涯。

  【调查】

  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

  6名南京少年和3名外地少年,年龄均在18岁左右,搞钱这一共同目的,让他们组合在了一起。2005年2月至4月间,他们持木棍抢劫出租车司机、抢劫在校生并进行暴力殴打、翻窗入室盗窃现金等共计作案5起,涉案金额6000多元。

  此外,南京高淳县曾有5名中学生将一女同学以喝酒为名灌醉后实施轮奸;南京秦淮区16岁的王某将邻家4岁女孩骗至家中,谎称为其检查身体进行猥亵继而实施强奸等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官痛心疾首地对记者说,过去未成年人犯罪,大多以盗窃为主,而如今抢劫、强奸、杀人等恶性犯罪也屡屡发生,这帮处于青春期的孩子,正以血来换回人生的教训。

  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快报公布的数据更能说明问题:2005年南京共有839名未成年人因犯罪而受刑罚,较之前年的389名,增长了115%。南京中院刑一庭专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王俊法官说,去年南京的未成年人犯罪形势完全可以称得上“异常严峻”。

  【悖论】

  轻刑化能否防范犯罪?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的法官王俊说,“我们在处理未成年犯罪时,为了区别对待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贯彻的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而最高院最近出台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是依据这个原则制定出来的。”

  提高定罪门槛后真的能有效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吗?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钱苏平分析认为,根据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由于没有得到深刻教训,他们很有可能在同一错误上再犯,甚至犯下更为严重的罪行,这样“轻刑化”原则就没有实际意义。美国就曾走过一段“司法纵容”的弯路,由于刑罚过轻,一度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大幅上升。快报记者朱俊骏宗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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