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所长连续任职禁超8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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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4:22 新京报 | |||||||||
中科院颁布《中国科学院章程》 本报讯(记者王荟)中国科学院昨日正式颁布了《中国科学院章程》,根据章程规定,中科院各研究所的所长和院部机关各部门首长任期一般为4年,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个任期。
该章程是中科院自1949年11月1日成立以来第一部正式成文并颁布的院章程。中科院常务副院长白春礼介绍,中科院章程是中科院的“基本法”。对领导干部的任期进行限制,主要是考虑到一些所长或者部门负责人本身就是很有成就的科学家,这些人再做过一段时间的科学管理工作之后,也常常希望再次回到纯科研工作中去,此举可以有效“保护科学家的科研生命”。另外,部门负责人之间也可以进行干部轮换工作。 此外,中科院院士章程中的一些内容也被写进中科院章程:年满80周岁的资深院士和外籍院士不享有对院士候选人和外籍院士候选人的推荐权,不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籍院士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后,可直接转为院士或资深院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