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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大树认养 理论上可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5:0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万金龙实习生龚伟)“如果市区内的树木也可以拿来认购或认养,我一定要认养我家门口的那棵大树!”昨日本报关于“颁证植树”的报道引起了市民的强烈反响。成都市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认为,随着林权改革的不断深入,本报对市区林权纳入认养机制的提出是彰显社会责任与市民爱心的创举,从理论上讲是可行的。

  昨日上午,四川大学数学系的徐教授致电本报表示,几年来他去瑞典、法国、德国
等许多欧洲国家旅游,发现这些国家的森林城市建设非常出色。每次归国后,他都希望能在校园附近认购或认养一棵大树,以“监护人”的身份尽到一个市民的护绿义务。

  徐教授认为,一个城市生态建设的好坏与政府的举措和市民的扩绿意识有着直接的关系,当前我省首次推出的这个林权改革非常好,他希望近年就能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更希望越来越多的市民投入到“护绿”行列中来。

  昨日不少市民纷纷致电本报认为,“颁证植树”值得推广。过去由于政府只提倡单纯植树,大家往往没啥积极性,要是所种的树产权属于自己,不仅有效调动市民的积极性,而且能让市民更好地去照顾它。假如能在市区内认购或认养树木,效果会更好。但也有市民认为,市区树木属国家资产,一旦大规模演变为私人财产,有可能带来任意砍伐,市区绿化景观将受到破坏,这与实施林权的初衷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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