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聘教师须下乡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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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5:30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 四川省教育厅近日作出规定:大中城市城区和县城城区中小学2000年以后新聘任的教师,一般应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两年。 记者了解到,四川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山区学校严重缺乏教师,而城区学校教师趋于饱和。为了打破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之间师资力量配置的不合理局面,四川省作出刚性规定,以促使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流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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