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检率几乎为零强制婚检目前尚难全面恢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6:11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报道 近日,各方有关“恢复强制婚检的”讨论引人关注。北京会不会恢复强制婚检?北京目前的婚检形势如何?日前,记者就婚检的问题,独家采访了市计生委主任邓行舟。 婴儿出生缺陷率有所上升
记者:国家计生委副主任近日做客新浪网呼吁恢复强制婚检,称其关乎中华民族人口素质。北京目前有无恢复强制婚检的动向? 邓行舟:目前还没有。 记者:作为市计生委主任,您个人是否主张恢复强制婚检? 邓行舟:至于是否应该恢复强制婚检,我个人也没想好如何回答,毕竟牵扯到法律的修改问题。但我们必须意识到,由于科学技术、人口素质等原因,即使在以前规定强制婚检的时候,我国婴儿出生缺陷率也处在较高的水平。强制婚检取消后,这几年婴儿出生缺陷率已经明显上升。 婚检率几乎降到零 记者:目前北京的婚检形势如何? 邓行舟:取消婚检这几年,婚检率几乎要降到零了。甚至在我们婚检由政府买单的几个区,都很少有人愿意参加。进行婚检动员,也很少有人听。 记者:您觉得为什么市民不愿意婚检? 邓行舟:可能有这么几个原因:一种是觉得婚前体检是对恋人的不信任,再有一种就是怕麻烦,再有就是怕花钱。重要的是,市民对婚检的重要意义掌握不够,没有自觉婚检的意识。 自觉婚检宣传成当务之急 记者:一方面婴儿出生缺陷率提高,另一方面婚检动员不起来,您认为有何办法解决这种困境? 邓行舟:当务之急是要提倡和广泛宣传“自觉婚检”的重大意义,找到有效的动员方式。目前,卫生部门、共青团等有关方面都已经在加大宣传力度,但是效果不是很明显。 晨报链接 婚检政策变革 ●1990年颁布及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2001年6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对婚前检查服务内容等提出要求。 ●2003年10月,新《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不能把婚前健康检查作为结婚登记的前提条件。婚检不再作为强制规定,宣告了我国婚检制度从强制走向自愿。(记者 王娜) 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