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签署命令发布解放军司令部条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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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6:27 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日前签署命令,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司令部条例》。条例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军发布的第五代司令部条例,条例体系中的各子本也将陆续发布。 司令部条例是我军军事工作的基本法规,是各级司令部工作和建设的基本依据。我军曾在1938年、1977年、1983年、1996年发布过4代司令部条例。现行司令部条例发布10年来
新发布的司令部条例共12章90条另两个附录。与原条例内容结构相比,新一代条例增加了“组织指挥处置突发事件”一章,取消了两章,调整了两章顺序。第一次将科学发展观作为重要指导方针写入军事法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