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司机高速路闯祸将追罚民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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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6:27 山西晚报 | |||||||||
本报讯在人们印象中,司机在路上“闯祸”,交警从来都是处理事故的执法者,记者17日在扬州交警部门采访时却获知一件“稀罕事”,该市交巡警支队京沪高速公路二大队却明确规定:司机闯祸民警也要“扣钱”。 此举是为了增强民警的责任意识、提高道路管理效率,降低高速公路事故发生率。该大队负责人介绍,他们从前年开始试行“民警追罚”制度。
《扬子晚报》供稿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