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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实施劳务分包最高罚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6:4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肖姗) 《南京地区有关发展建筑劳务企业、规范劳务分包行为的实施意见》近日正式出台。其中明确,到今年6月30日前,所有企业进行劳务分包,必须使用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禁止将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劳务召集人、带头人或者“包工头”。

  据悉,建筑工程劳务用工不规范是导致建筑分包市场混乱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此,
《实施意见》明确,6月底前,我市农民工应基本被劳务企业直接吸纳。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社会保险,或只与无资质的劳务召集人、带头人或者“包工头”签订劳务合同或分包协议等行为,均视为违法用工和违法分包。

  对于违规实施劳务分包、使用无资质的劳务召集人、带头人或者“包工头”等行为,除限期改正外,有关部门还将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制其招投标行为等。

  (编辑涵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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