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仍是“弱势群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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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7:36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本报日前报道了大学生创业三年内可按国家政策享受一定优惠的消息,近几天有不少大学生纷纷来电咨询。不过有关专家表示,这个政策的出台虽然是一大利好,但学生创业也不可盲目而动,应该充分利用现有优惠政策,走好创业第一步。 从目前南京的情况来看,大学生毕业后有实力直接开公司办企业的实在是凤毛麟角,绝大多数大学生选择到人才市场“择良木而栖”,或者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报考公务员
新政策的出台固然对大学生创业是利好消息,但有关专家表示,仅仅免去一些“登记工本费”之类还不够,这些工本费也只有几十元,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应该继续放宽学生在积累基金和创业方面的一些政策。比如现在我国政策规定勤工俭学不免个税,以家教和做计算机行业为例,现在南京的大学生家教基本上维持在每小时20―60元之间,有的学生因为做了两份家教,可能月收入超过1600元,但比起正常的教师家教每小时100元甚至更多的收入来,这样的收入已经是很低的了。而做计算机软件设计的,可能一个大学生完成一项任务就收入上万元,但比起职业设计者或者公司的报价,这种标准低得可怜。因此,为了保护大学生创业的热情,引导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可以对此类税费给予一定优惠。(石溪徐晓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