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构筑较完善防洪减灾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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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8:02 河北日报 | |||||||||
到2010年,主要河系中下游地区的防洪标准基本达到50年一遇,中等城市防洪标准达到20至50年一遇;解决63万人的就地避险和安全转移问题 本报讯(记者郝彦鹏)“十一五”时期,我省将构筑较完善的防洪减灾体系,保障防洪安全。到2010年,现有大型和重点中型病险水库全部得到除险加固,主要行洪河道堤防基本按规划达标,使主要河系中下游地区的防洪标准基本达到50年一遇,中等城市防洪标准达
“十五”期间,我省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10座大型水库、23座中型水库实施了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以黄壁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为代表的一批大中型病险水库加固工程基本完成,并投入运行。实施了滹沱河等骨干河道堤防整治和大中型河道枢纽工程除险加固,加快了重点蓄滞洪区、海堤和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3.4亿元。 今后5年,在抓好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续建工程的同时,我省将开工建设云州、朱庄、口头、横山岭4座大型水库和乱木、大庆、马河、宋各庄、马头、野沟门6座中型水库以及一批危险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逐步消除水库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骨干河道治理力度,开工建设滦河、北运河等重点堤防工程,完成11座大中型闸涵工程的除险加固和唐山、秦皇岛、沧州三市的海堤建设,突出重点城市和无设防城市的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步伐,解决63万人的就地避险和安全转移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