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中行汇票案损失两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8:0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震动国内的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双鸭山四马路支行盗用承兑汇票案,至3月14日已有初步官方结论。据披露,双鸭山市警方查明,中行双鸭山四马路支行原行长胡伟东、原副行长王林等五人,未经任何审批程序,从2005年8月至12月,先后为黑龙江省集贤县富强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经理朱德权开具空白银行承兑汇票45张;朱在没有足额保证金的情况下,在山
据悉,为朱德全贴现巨额汇票的各银行山东分支机构究竟有哪些过失、需承担何等责任,目前尚难界定。但如果严格核查,朱德权的拙劣做法很易露出马脚。据悉,中行四马路支行非法出具承兑汇票后,在到期时,是由朱德权而不是出票行向贴现行还款,这本身已经违反了汇票托收的正常程序。双鸭山警方已怀疑朱德全向贴现行行贿。 (《财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