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司令部条例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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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8:57 东南早报 | |||||||||
增加“处置突发事件”内容
据新华社电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日前签署命令,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司令部条例》。条例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军发布的第五代司令部条例,条例体系中的各子本
新发布的司令部条例共12章90条另两个附录。与原条例内容结构相比,新一代条例增加了“组织指挥处置突发事件”一章,取消了两章,调整了两章顺序。第一次将科学发展观作为重要指导方针写入军事法规。 新一代司令部条例的发布,是我军军事工作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胡主席和中央军委对我军司令部工作和建设的关心和重视,必将对整个军事工作特别是各级司令部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