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的粮食流通体制基本框架已初步确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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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9:09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记者刘铮)“十五”期间,我国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初步形成了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格局,初步建立了以直接补贴和最低收购价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支持体系。 “总体上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基本框架已初步确立。” 国家粮食局局长聂振邦19日在全国粮食局长会议上表示。
从2001年率先开放主销区粮食收购市场,到2004年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市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取得重大突破。 国家粮食局统计显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从2000年的26010个减少到目前的17714个,多种所有制的市场主体超过10万个。 国有粮食企业老人、老账、老粮的历史包袱正在逐步得到解决,企业经营机制发生了较大变化,市场主体地位初步确立。“十五”时期,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粮食占粮食商品总量的62%,较好地发挥了主渠道作用。 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促进粮食稳定生产、种粮农民持续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截至2005年底,按最低收购价收购早籼稻95亿斤,收购中晚籼稻150亿斤,合计占各类企业收购籼稻总量的5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