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岂能环评置后 武汉房地产项目环评不足三分之一,市长批示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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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9:18 中国环境报 | |||||||||
凡卫 李飞 本报讯 武汉市政协常委马奇明日前向市政府呼吁:房地产项目必须依法做环境影响评价。 据统计,2004年武汉市共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313项,其中80%未做环境影响评价。
建筑商和规划部门在房地产开发中环评的缺失,导致城市总体建设秩序受到干扰和破坏,最突出的是在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上没有提前考虑噪声的防治,尤其在房地产建筑声学环境规划上出现薄弱环节,大多忽视或越过了环境影响评价这一法定环节。由于选址不当、防治设施不足等原因,“达标噪声”投诉不断。 据了解,武汉硫酸厂按国家卫生防护距离规定,与周围民居的距离应是风速大于4级时400米、小于2级时600米,也就是说小区和办公楼应规划在600米以外建设。但现场调查发现,南边的青山建一路小学距离230米,西边的武建公司宿舍只相距150米,导致多年群众投诉噪声不断(也有异味等其他问题),每年都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而事实上厂方各项指标已达到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这一现象在武汉市目前比较突出,如武锅、武船、虹桥橡胶厂等,居民小区与之距离不足5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