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世界合唱比赛(2006中国厦门)律师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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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9:20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律师声明 受第四届世界合唱比赛(2006中国厦门)组委会委托,本律师在此郑重声明,第四届世界合唱比赛(2006中国厦门)组委会及其所属市场开发部依法独立拥有本届合唱比赛及其配套活动有关广告业务经营权,吸收各类赞助权,所有活动、奖项冠名权,指定产品招商权,特许产品、特许服务经营权,赛事配套活动开发经营权,比赛和所有晚会演出门票(工
特此声明。 福建厦门旭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 旭 2006年3月17日(来源: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