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翁袁宝璟雇凶杀人被执行死刑(319)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9:47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新华社沈阳3月18日电(记者 范春生)辽宁辽阳籍亿万富翁、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袁宝璟因雇凶杀人终审被判处死刑。17日上午,袁宝璟在辽阳市被采取注射方法执行了死刑。与袁宝璟同一天被执行死刑的还有其哥哥袁宝琦、堂兄袁宝森,袁宝璟另一堂兄弟袁宝福则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至此,这一备受社会关注的亿万富翁雇凶杀人一案终于尘埃落定。
今年40岁的袁宝璟1989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在北京一家银行工作。1992年他在北京怀柔注册了北京建昊实业发展公司,启动资金只有20万元,不久袁获利翻倍。随后他转向股票、债券市场,取得巨大收益后又离开股票市场,随后以资本运作的方式“吞”下60多家企业,成为“商业奇才”,到1996年左右其资产就已经达到30多亿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秋天,袁宝璟、袁宝琦与被害人汪兴在北京碰头,袁宝璟提出在四川成都炒期货时,他损失9000余万元,怀疑是四川商人刘汉与证券交易所修改规则所致。汪兴便提出安排人去打刘汉,得到袁宝璟的认可。尔后,由袁宝璟出资16万元让袁宝琦交给汪兴。1997年,受袁宝璟等人指使的“杀手”枪杀刘汉未果。1997年以来,汪兴多次向袁宝璟借钱未果,便开始以打电话、写信要举报袁宝璟的违法犯罪事实相威胁,引起袁宝璟的极大不满,并产生了杀死汪兴的想法。袁宝璟在向哥哥袁宝琦说了想法后,得到支持。2003年10月4日晚,受袁宝琦具体指使的袁宝福与袁宝森携带猎枪到汪家附近等候,在汪兴开门进楼时,袁宝森持枪近距离对汪连开二枪,将其当场打死。 袁宝璟雇凶杀人一案经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后于去年1月13日公开宣判,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被判处死刑,袁宝福被判处死缓。 一审宣判后,袁宝璟及同案的另外三名被告人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袁宝璟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均应依法惩处,原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袁宝璟其人 袁宝璟是辽宁省辽阳市人,1985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1989年毕业进入北京市某银行工作。1992年,他辞去公职,在北京怀柔注册了建昊实业发展公司,启动资金20万元,主营黑小麦。袁宝璟此后转向股票、债券业。1994年开始,建昊集团陆续兼并了60多家企业。1996年,其资产达到30多个亿。 袁宝璟在证券行业有“中国股票第一人”的名号;曾是中国首位“世界青年创业者大奖”得主;其捐资1000万元在全国学联设立了“中国大学生跨世纪发展基金建昊奖学金”。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