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中青报侵权 阜新原市长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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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0:5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据《东方早报》报道,辽宁省阜新市原市委书记、退休官员王亚忱及其儿女王晓云、王晓军起诉中国青年报侵犯名誉权,并索赔220万元案又有新进展——3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王亚忱等人的起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分别驳回王亚忱、王晓军和王晓云的诉讼请求。 王亚忱历任辽宁阜新市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15年,1996年退休。2001年7月
2005年初,检察机关认定,“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数个罪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具备起诉条件。”高文华被“取保候审”。 2005年5月18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了该报记者刘万永采写的《一个退休高官的生意经》,详细披露了上述事实。8月22日,王亚忱、其女儿王晓云、儿子王晓军在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分别起诉中国青年报侵犯名誉权并索赔220万元。 2005年12月2日,该案开庭审理,12月7日,北京东城法院以“不属民事诉讼调整范畴”,驳回三原告起诉。王家不服裁定,向北京二中院提起上诉。 此时,王亚忱等人的命运已发生了戏剧性变化。2005年9月28日,王亚忱的心腹、华隆公司总经理于雅君、财务科长曹玉睿、会计王纯杰先后被批准逮捕。当年11月6日,华隆公司财务总监王亚忱和他的儿子王晓军也被批捕。与此同时,高文华重新进入阜新商贸城。清查发现,商贸城巨额资产在王亚忱被批捕前已经不知去向,留下的只是巨额债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