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问题:土地市场强征暴敛 中介市场坑蒙拐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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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2:15 中国网 | |||||||||
2006年3月20日上午9:30,“2006年《城市竞争力蓝皮书》发布暨中国城市竞争力研讨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举行, 并以“楼市:城市中国晴雨表”为主题,对我国2006年主要城市的竞争力情况进行研讨分析。 《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主编、著名城市竞争力专家倪鹏飞博士介绍中国城市房地产发展的几个问题,提得比较尖锐。第一个是人力市场,工资拖欠非常严重;第二是土地市场
引起这几个方面问题的原因是什么呢?一个是正规的市场不规范,非正规的市场比例比较高,无论是从劳动力、资金、租赁、销售、物业等等,比例都是比较高,比较猖獗的。第二是法制体系不健全、不合理,司法执行不牢靠。第三是监管体系不恰当,监管执行不得力。第四是住房保障不完善,无论是租赁市场还是销售市场,我们知道房地产市场是一个住房保障体系和市场体系相结合的市场。第五是税费结构不合理,税费种类不简明。第六,调控手段不经济,调控部门不配合。在一些时期,之所以房地产出现问题,就是因为监管部门认为房地产形势是这样的,采取这样的措施,他认为是那样的,采取那样的措施,措施叠加就不能起到很好的调控作用。 倪鹏飞提出了一些完善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公共政策体系。第一是扩大和规范正规市场,建立完整有机的市场体系; 第二,推进房地产市场化,建立完善可靠的法制体系; 第三,改革房地产的监管机构,建立顺畅有力的监管体系。 现在房地产的监管,许多部门都监管,真正对房地产负责的是中央政府,而中央政府没有具体监管的权力,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去监管又监管不了,所以监管机构不是很顺畅。 第四,改进政府参与经济的方式,完善住房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可以采取更灵活的以市场化为基础的办法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不是说一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就是政府去建去管; 第五,加快开征物业税,建立公平合理的税费体系。尤其是房地产税,对宏观经济的调控非常有利; 第六,建立房地产政策的协调机构,建立统一灵活的调控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