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专家组组长江平称物权法鼓励穷人成为富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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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4:50 国际在线 | |||||||||||
物权法起草专家组组长、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教授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田享华发自上海
人民网消息:如果几年后再来看物权法这场争论,就会意识到我们现在需要的仍是更多的改革,而不是立法上的倒退。 18日,物权法起草专家组组长、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教授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此次物权法立法进程的受阻,实际上是关于改革的大争论的表现,相对于以前的改革争论,这次争论的深层背景是贫富两极分化的加剧。 此前,由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巩献田曾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质疑物权法草案有明显的鼓吹私有化倾向,违反了宪法,导致该法未能在今年两会上提请审议。 “物权法草案的推延,北大教授的质疑只是一个原因。”江平说,更重要的是社会上一些比较尖锐的矛盾没有处理好,巩献田的意见才会激起社会底层民众的同情,也引起对改革开放的异议。 江平表示:“有人认为现在‘私有化’是不是发展过快,民营企业准入的领域过宽了,连金融、航空、石化等领域,民营都进入其中了。国务院颁布的‘非公经济36条’目前落实进展不大,可以看出社会对此有所抵触。” 但是,江平认为,改革的方向和步伐不应该受阻,社会问题应该通过另外的方式解决。 “在异议出现之后,我们采取了两个措施,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召开了二天的会议,中央各部委和绝大部分学者都认为物权法已经基本成熟,无所谓违宪;二是更广泛地征求了法学家的意见,法学家基本上认为它不违宪,因为这部法律既保护富人的财产,也保护穷人的财产,也鼓励穷人成为富人。”江平介绍说。 事实上,“这部法律很多内容都是原来就有的,只有少部分是新的。”江平强调,物权法不能成“夹生饭”。 (第一财经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