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机动车维修企业要“过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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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6:49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刘兴、记者宋光亚、实习生夏岚报道:19日,记者从南昌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了解到,该市所有机动车维修企 业的经营类别及经营范围要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汽车维修开业条件》重新核定,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淘汰, 吊销原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示。 目前,南昌市共有一、二、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73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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