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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胸慎选医疗美容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1:12 华夏时报

  医疗隆胸成投诉难点

  本报记者刘宪银报道昨天,北京市消协发出消费警示:隆胸要谨慎选择医疗美容机构。

  北京市消协表示,据香港消费者委员会统计:至少有53名香港妇女在通过注射聚丙
烯酰胺水凝胶进行隆胸后,出现痛楚变形等情况而要求治疗。其中90%的人是在内地接受注射的,其中最严重的6名患者最终要将乳房切除。

  而北京地区美容投诉也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其中医疗隆胸,因涉及金额大,整形技术水平要求严格,出现问题往往给消费者身心带来极大的伤害,成为投诉的难点。其中,少数美容机构无医疗美容资质或缺乏相关技术条件,使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做填充物,造成消费者伤害的案例尤为突出。

  消协特别提醒消费者,因为隆胸手术难度较大,对技术人员和设备的要求很高,所以,一般要求应到具备整形条件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整形手术。消费者对医疗美容广告应该有较客观的认识,不要被广告中华丽的词汇和夸张的画面、疗效所迷惑,可以向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此外,消费者在接受相关美容服务时,一定要索取服务凭证,并注明提供的服务项目,用合同方式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凭借手中掌握的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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