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原总裁贪污受贿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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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1:27 新京报 | |||||||||
公诉机关指控李荣兴贪污受贿金额逾4000万 本报综合报道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裁李荣兴等三被告人特大贪污、受贿案,今天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人民法院报消息,该案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泰安中院管辖,本案将择日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自1999年10月至2004年3月,李荣兴利用其担任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的职务便利,采用收入不记账、骗取等手段,两次贪污公款,共计3698万余元。此外,李荣兴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17个单位和个人所送的现金、美元等折合人民币493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