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话题:我们需要李刚这样的“刁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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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1:5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受理了中国公益诉讼网主编李刚博士诉全国牙防组主管单位卫生部一案。之前,该案首先诉至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法院认为全国牙防组非法人机构、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驳回了起诉。朝阳区法院接到移转案卷后,原告请求将全国牙防组的上级主管单位即卫生部追加为本案的共同被告。(见4月12日《中国青年报》) 这个李刚,很多人并不陌生。近来,他仿佛在主演着一部主题为“法律与普通公民
在某些人眼中,李刚大概是继一再与铁路部门“纠缠”的郝劲松之后的又一个难缠的“刁民”。然而,正是因为李刚的“刁”,才将一直广受百姓抱怨却迟迟无望改变的现象,刺目地摆到了大家面前。几十元钱的“进津费”、“进沪费”对于个人来说也许算不了什么,但对于整个社会而言,违规违章收费破坏的则是社会的公平。 我们常说,公民权利的维护不能靠施舍,而要靠争取。因此,我们的社会需要这样的“刁民”,多一些这样较真的公民,社会的法治进程才会更快。 正如同样较真地打公益官司的郝劲松所说:“现在社会上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得有人去较真,起码得让人知道这样是不对的,这样社会才能进步。我就是要挥舞一下法律这把斧头,我就是要让更多的人去思考,给更多的人以勇气去抗争,让更多的人拥有法制的思维和观念。”李刚也说:“社会需要更多的公民、法律工作者更自觉地、努力地从事公益诉讼事业。”从李刚、郝劲松的身上,我们看到了走向法治社会的信心。但愿生活中有更多的“李刚”出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