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主动征集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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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2:46 海峡都市报 | |||||||||
近来,频频对牙膏、口香糖产品进行“认证”的“全国牙防组”的认证资格问题引起社会广泛质疑,卫生部也被“拖下水”,成了一起相关案子的被告(本报曾作报道)。昨日,由国家认监委和卫生部联合起草的《口腔保健用品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亮相,并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口腔保健用品将采用统一的认证标准、合格评定程序,认证机构要具备口腔保健用品功效实验室检测和临床验证的技术能力。认证人员应具备医学专业及相关工作经历,并取得执业注册资格。据悉,此次征求意见截止到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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