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啃过鸡骨掺给民工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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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2:52 现代快报 | |||||||||
据《华夏时报》报道两天来,北京市海淀区黄庄中建二局新中关工地的11名民工在吃饭时,连续3顿都发现,饭菜中有别人吃剩的鸡骨、鱼刺、鸡蛋等东西。 菜里吃出被啃鸡骨 工地民工王俊杰说,9日中午,他像往常一样盛完饭,“刚把筷子伸进菜里,就搅出
王俊杰的工友小蔡说,当天厨房为他们提供的是炖白萝卜,而他们平时的菜里从来没有过鸡肉,“虽然当时感觉非常不舒服,但为了下午还能继续干活,我们还是将那顿剩饭吃掉了。” “更可气的是在当天晚上,我们又在米饭里发现很多碎鸡蛋。”另一名民工李卫新说,他们吃的米饭从来都是白米饭,于是断定搅碎的鸡蛋跟中午的鸡骨头一样,都是别人吃剩后掺进去的。 第二天中午,午饭里再次出现一些鱼骨头跟鱼刺。李卫新说:“鱼刺一看就是别人吃过的。”12日中午,王俊杰说,他们吃得可以比别人差一些,但绝对不该把吃剩的东西再给他们吃。 掺剩菜是“好心”? “鸡蛋等剩菜确实是我们吃剩的,是前几天刚雇来的一个厨师掺进去的。”12日下午,工地的包工头汪某对记者说,“这也是为民工好,有些人就很喜欢吃,不想吃的人当然也可以不吃。” 汪某说,那名厨师已被换掉,并从这11名民工中挑选出一名,让他们自己做自己吃。 掺剩菜属道德问题 承揽该工程的中建二局装饰工程公司新中关项目部经理陈刚说,经调查,那11名工人属江苏省金坛劳务有限公司,“我们将马上针对该劳务公司发文,督促改善工人的生活条件,如果对方落实不力,他们将严肃处理直至解约。” 海淀区卫生监督人员说,由于我国食品卫生法里只明确规定不可以提供变质食品,没有规定不可以吃剩饭。所以,给民工吃的剩饭只要没变质,就不能算违法,他们也就没有相应的执法权,“这只是个道德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