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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售价为啥只取指导价上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2:52 现代快报

  昨天,南京市房改办牵头,召集市建委、物价、规划、市政公用、人防等部门举行政协提案督办会,集中会商民建南京市委提交的一份给经适房减负的集体提案。该提案指出,经适房建设中政策规定享受的优惠政策不落实,由此增加的开发成本,最终都转嫁给购房者,致使经适房售价大多直取政府限价的最上限。

  该免不免:增加水电费8000万

  记者随同民建南京市委调研发现,2004年市政府出台《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其中第11条规定“涉及供电、供水、供气、电信、电视等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本着‘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负责实施。”水电等设施受益者无疑是供水供电等部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经适房的供电、供水设施都由开发商投资建设,大大增加了成本。

  昨天,南京城北一家大型经适房开发公司负责人苦笑道:这第11条她都能一字不落地背出来,可就是没有落实。本来铺设水电管网,受益的是供电和自来水公司,应该由他们投资建设,但事实却都“逼”着开发商自己掏钱建。如城北的这片经适房,占地1000多亩,建成后可容纳8000户居民,建筑面积共90万平方米。现在要开发商自己掏钱,每平方米供水管网15元,供电管网70-80元。两项开支合起来每平方米90元,90万平米的经适房小区就要8000万元。她说,该免的不免,又限定开发商只能有3%的利润,增加的成本谁来埋单?

  文件犯冲:让开发商哭笑不得

  这位经适房开发公司负责人拿出两份红头文件,一份是《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另一份是《南京市经适房管理实施细则》里附加的《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览表》。第一份文件规定商品房价格成本构成包括“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经济适用住房免收)”;但在第二份文件里,详列的经适房14项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收费里,第7项就是“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是每平米105元。”该负责人疑惑道,减半收,也就是说,每平方米开发商要交52.5元,可是按照第一份文件经适房是免收的呀!

  同样犯冲的内容还有:《南京市商品房作价办法》规定,商品房价格构成包括“结建人防经费(经济适用住房免收)”,但在经适房《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览表》里,第12项收费就是“结建人防费,收费标准是多层居民住宅易地建设费按首层面积每平米900元;10层以上或基础设施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易地建设费按首层每平米2800元计算。”通俗地讲,易地建设费就是如果你没有建标准的人防设施,就要交笔钱给人防办,由他们另外择地建人防设施。南京城北一处经适房片区,每平方米结建人防费高达75元。这一本来政府规定减免的收费最后还是老百姓埋单。

  问题症结:要“民心”要利润两难

  对政协提案中提及的政府经适房优惠政策不能兑现问题,相关部门多次协商。矛盾焦点集中在利益分配上。如经适房供水管网设施收费问题,市政公用局坦言“这一问题确实存在,现在我们要承担政府惠民的职能,但我们是企业,要生存,铺设管网设施,不赚钱违背市场经济规律。政府开发经适房,搞民心工程,财政应该多补贴,不能让企业贴钱呀”。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经适房开发公司负责人说,政府出台经适房优惠政策的初衷是好的,要让住房困难的弱势群体住上便宜房,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但一落实到具体工作,一进行定量,就打折扣了。因为各部门都舍不得砍掉自己那份收费项目。

  据有关人士透露,政府部门近日将出台相关督办措施,把经适房开发建设成本切切实实降下来。快报记者赵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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