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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离婚就有孩子前妻向前夫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2:52 现代快报

  “他跟我离婚才三个月,就与别的女人生下了孩子,他显然是在没离婚时就开始背叛我了!”家住南京市后标营的方女士昨日聘请律师,向前夫索要3万元精神赔偿费。

  40岁的方女士结婚以来,夫妻感情一直不错。

  但是,从2004年10月开始,方女士发现丈夫有异常举动,常常晚回来,还经常在阳
台上打电话。方女士询问,丈夫刘某不耐烦地让方女士不要多管闲事。

  2005年2月底的一天,丈夫刘某突然向方女士提出离婚,被方女士拒绝。之后,刘某两次起诉离婚,法院最终于2005年12月判决两人离婚,8岁的儿子随方女士生活。

  今年3月20日上午,方女士获悉前夫刘某刚刚生了个女儿。离婚才三个月,前夫就有了孩子,那显然是在没有离婚期间就埋下了“种子”,经过咨询,方女士于昨天聘请了律师,以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非法同居、给自己造成精神损害为由,向前夫刘某索要3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律师观点】

  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常琦律师认为,从刘某离婚以及生下女儿的时间来看,他肯定是在与方女士的婚姻存续期间,与另一女子怀孕的,这至少可以证明,刘某在与方女士的婚姻中有过错,他的行为自然会对方女士造成一定程度的精神损害。因此,法院会支持方女士的诉讼请求。至于赔偿金额,法院会依据此事对方女士的精神损害程度来具体判定。

  快报记者丁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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