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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氧舱不报验八家医院被责令整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3: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近日,省质监局发文对2005年度全省医用氧舱检验情况进行通报。其中,有8家医院被催促检查医用氧舱,但是截至3月底仍未报验。

  2005年,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对全省县级人民医院以上的医疗单位的医用氧舱开展检验工作。检验结果显示,有50台医用氧舱符合使用条件;16台医用氧舱检验不合格或不准使用。

  据了解,这16台医用氧舱分布在全省13家医院,包括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淮北市妇幼保健院、砀山县人民医院等。其中,有8家医院已被催促对医用氧舱进行检验,但是没有及时报验。

  目前,省质监局已要求各地相关市局对8家医用氧舱未检验单位进行监察,发出安全监察指令限期整改。

  (本报记者 胡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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