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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致车祸 死后仍遭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3:18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李娟 实习生 陈滔)司机喝了酒开着租来的车载朋友去听新年钟声,不料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全车人死亡,车辆亦严重受损。一死者家属决定向已死亡驾驶员索赔。昨天,这起特别的案件在渝中区法院开庭审理。

  2004年11月底,市民蒋明成在铁租公司租了一辆车牌号为渝A78359的桑塔纳2000型轿车。12月31日晚22:05,驾驶员邹长福喝酒后驾此车,载着朋友谭荣旭、张世玲从江北蚂
蝗梁沿渝澳大道驶向渝中区。当车行至东方花园附近时,车“轰”的一声撞在旁边水泥防护墙上,谭荣旭和张世玲当场死亡,而驾驶员邹在送医院抢救途中死亡。事发后,市交警八支队依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邹长福酒后驾车,操作不当,由邹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由于邹是酒后驾车,保险公司对该事故造成的损失不予赔偿。

  死者家属决定向已死亡的驾驶员邹某索赔。据调查,邹生前有大坪某小区住房一套。昨日,原告遂向法院请求以邹的遗产进行赔偿。法院庭审后宣布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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