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银行申报用途后居民凭身份证明即可购买外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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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3:46 山西晚报 | |||||||||
外汇管理新规定5月起执行 据新华社电国家外汇管理局13日发出通知,对“取消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事前审批并提高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简化服务贸易售付汇凭证并放宽审核权限”、“放宽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政策实行年度总额管理”三项新调整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作出具体安排。新规定将于5月1日起执行。
这次对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的改革力度较大:确定了一个公历年度内的购汇总额,目前这一总额定为两万美元;购汇手续大大简化,境内居民个人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并向银行申报用途后即可购买;取消对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核销管理等。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