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市5年内拥有专业儿童福利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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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3:50 深圳商报 | |||||||||
15部门联合出台意见 地级市5年内拥有专业儿童福利机构 【据新华社北京4月13日电】(记者邱红杰)民政部等15部门近日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10年基本达到每个地级市都拥有一所具有养护
据民政部介绍,全国目前有208家专门的儿童福利机构,还有600个综合福利机构设有儿童部,共收养了6.6万名孤残儿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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