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巨贪”两次狂敛3698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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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3:50 深圳商报 | |||||||||
“油田巨贪”两次狂敛3698万 昨日在山东受审 【本报讯】据中新社报道,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裁李荣兴等三被告人特大贪污、受贿案,13日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
公诉机关指控,自1999年10月至2004年3月,李荣兴利用其担任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的职务便利,采用收入不记账、骗取等手段,两次贪污公款,计款3698万余元。 此外,李荣兴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17个单位和个人所送的现金、银行储蓄卡、美元、港币等折合人民币493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