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昨日正式启动谁在行贿黑名单上 一查即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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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6:40 辽沈晚报 | |||||||||
黑名单”涉及建筑等五大领域;31人和两家单位被录入;系统将随时更新 本报讯 记者温俊勇报道 “从即日起,我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正式启动,只要到检察机关内均可免费查询。”昨日上午,在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副检察长孙黎兴奋地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比喻为预防职务犯罪的“一道防火墙”。
这个被形象地称为“行贿黑名单”的查询系统,记录了自1997年以来的建设、金融、教育、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五大领域的个人和单位行贿案件33件,共计有31人和两家单位位列其中,其中建筑系统占了14件。一旦录入,其内容将永久保存,并且该系统将随时增加新名单予以更新。 怎样查询持个人身份证可免费查
孙黎称,查询系统主要包括行贿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和犯罪数额,判决的时间和结果,另外还有共同实施行贿犯罪中的被查询对象相关内容。单位或个人持书面请求和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或个人身份证即可进行免费查询,对于符合条件的,检察机关在受理的三日内告知查询结果。另外,查询不受地域管辖限制。 对话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黎 当事人不知自己进黑名单 辽沈晚报:行贿犯罪档案涉及领域是否会扩大? 孙黎: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行贿犯罪档案的建立和进一步不断发展完善,有可能进行延伸和拓展。 辽沈晚报:是否需要提前告知黑名单上的当事人?设立行贿黑名单是否触及当事人的隐私权? 孙黎:不需要告知,这些人尚不知道自己被列入黑名单中,同时也根本不涉及触犯个人隐私。当事人的行贿犯罪案件均已经过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且经过法院公开宣判,已经构成犯罪,一切过程都是公开进行的。另外,这种查询和互联网随意查询还不相同。 社会反应 “对正规企业非常有利” 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建筑系统案件占了14件。对于“行贿黑名单”的建立,建筑系统的反应如何?昨日,在沈阳市皇姑区一家建筑工地上,一位企业负责人听说有了这个系统,连连说:“真的吗?那当然好了,这对于我们这些正规经营企业非常有利。”而在采访过程中,几名企业负责人不停追问记者如何查询等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