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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无“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7:27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张鹏毅 通讯员吴岳海)记者从省农业厅获悉,我省目前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497个,而在各地民政局或农业局登记的不超过160家,超过三分之二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没有“身份证”。

  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分析,没有“身份证”已成为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一大软肋。既不利于发展合作组织成员之间的信任,也不利于合作组织参与社会协作与分
工,没有“身份证”就难以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海口椰子经济合作社自去年3月份开始筹备,有规范的章程,但是至今没有完成登记。”发起人之一的张屹说,他们去年11月向海口市农业局农村经济管理科递交了全部文件,并多次与该科协调,但是至今无法完成注册。

  海口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说,海口椰子经济合作社注册难的主要原因是省里没有相关文件作为依据。

  省民政厅社团处处长廖玉巩介绍,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市县以下专业协会、研究会以及合作社三种形式。前两种是非盈利性组织,大部分已经在民政局注册,后一种没有一家在民政局注册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登记注册盈利性组织。

  省农业厅农经处处长蔡彰焕说,我省有一小部分合作社是先在地方农业局开出许可成立证明,然后找公安局刻公章,就宣告成立的,如临高县南宝松梅村香蕉合作社等。而浙江省对合作社的管理办法比较成熟,统一作为非税企业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并在2004年11月11日由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值得借鉴。

  省农业厅某负责人分析,三分之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没有“身份证”,除了缺乏文件依据,一些部门对这些组织的意义认识不清等也是重要的原因。

  张屹说,大量没有“身份证”的合作社是扎根最基层,最能体现农民需要的组织,具有旺盛的生命力。由于得不到承认,海口椰子经济合作社发展一年多来,难以在农户中间普及,也没有办法以经济社名义去提供帮助农户贷款等服务,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既然国家年内有可能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早晚都要承认合作组织身份,为什么不早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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