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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办“校中校”“校中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7:27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

  ■整顿和规范已改制的学校

  ■不准搞“一校两制”

  ■不准以改制为名高收费

  ■教育部门不得组织学生 统一购买学习生活用品

  本报海口4月13日讯 (记者黄晓华)今天召开的全省廉政工作会议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会议提出,对已改制学校进行全面整顿和规范,强化对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管力度。

  会议要求,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的学校进行整顿和规范,不准搞“一校两制”,不准以改制为名高收费。已改制的学校,符合“四独立”(独立办学、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或校舍、独立财务核算)要求的要加强收费监管,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符合“四独立”要求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坚决制止公办高中(含高中)以下学校开办“校中校”、“校中班”,切实加强对“示范”、“星级”等学校达标创建活动的管理,坚决制止把学校分为不同等级、实行不同收费标准的做法,严禁以还贷等名义向学生高额收费。进一步完善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全面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会议指出,对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服装、学习用具、生活用品等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学习、生活用品,不得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据了解,省教育厅今年内将会同有关部门出台规范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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