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石油大明”原总裁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7:36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讯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裁李荣兴等三被告人特大贪污、受贿案,4月14日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人民法院报消息,该案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泰安中院管辖,本案将择日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自1999年10月至2004年3月,李荣兴利用其担任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的职务便利,采用收入不记账、骗取等手段,两次贪污公款,计款3698万余元;其中,2003年9月一次贪污公款3500万元。

  此外,李荣兴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17个单位和个人所送的现金、银行储蓄卡、美元、港币、高级组合音响等折合人民币493万余元。(泰讯)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