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国孤儿救助范围扩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07:37 大众网-齐鲁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4月13日电民政部等15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说,这是新中国对孤儿生活救助和服务保障的第一个综合性福利制度安排,标志着我国的孤儿救助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意见明确界定了新形势下儿童福利保障的对象包括两部分,一是失去父母的未成年人,不仅包括机构内集中养育的孤儿、弃婴,同时也包括社会上的散居孤儿;二是事实上无
人抚养的未成年人、流浪儿童、无人抚养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困境儿童也纳入保障范围之中,救助范围比过去大为扩展。

  窦玉沛说,据不完全统计,生活在农村的孤儿有49.5万人,占孤儿总数的86.3%,而传统的儿童福利事业中,农村孤儿救助水平低,保障面小。这次出台的意见,将城市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弃婴与农村散居孤儿统一纳入孤儿保障的制度之中,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意见指出,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利于孤儿成长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寄养、收养、集中安置等形式做好孤儿工作。对无法查明身份的未成年人以及父母服刑或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也要妥善安置。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